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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星期五,已經10月了。

2014年剩不少時間了;

為什麼我還是那麼喜歡浪費時間!

應該做些有意義的事情了;

可是,對我的人生而言,似乎沒有什麼有意義的事情可以做。

最近,我真的發現到我自己真的很適合一個人;

如果我不是住在馬來西亞,我肯定可以一個人出街,而且可以很晚回來的那種;

我好想體驗一個人去餐廳吃飯的感覺。

因為,我覺得感覺會不錯,可是你需要很大的勇氣。

可是,我覺得我的勇氣足夠了;

我有足夠的勇氣可以一個人出街和逛街。

只是,我需要時間。

所以,我現在身邊的朋友,可以說是朋友;

但只是我一個人認為重要的朋友;

所以,我想要一個人。

可能,我有時候會覺得是不是我太固執了;

不肯把真心話說出來,但久了我發現不是我不肯把話說出來;

而是說出來了沒有人會聽進心裡。

所以,我寧可選擇不說。不說,就自己收在心裡.

在這個世界上,沒有人真正可以對另一個人的傷痛感同身受。

你萬箭穿心,你痛不欲生,也僅僅是你一個人的事,別人也許會同情,也許會嗟嘆,但永遠不會清楚你傷口究竟潰爛到何種境地。

所以,無所謂把血痂撕開讓人參觀。——辛夷塢

這句話我好喜歡,何必把血痂撕開讓人參觀。

每次想找人說話時,就會想起這句話,然後我就不會說了。

這就是我。別說我奇怪。

我決定了,我以後的路我選擇一個人走,

如果有人陪我,那也只是短暫的,並且是我一廂情願的。

我不喜歡一廂情願的感覺,

因為我沒有和我一樣的朋友。

也沒有真正了解我的朋友,所以一個人也可以。

我要學會一個人走自己的路。

就這樣,我戀上了孤獨,喜歡上了寂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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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